■ 房產中介公司在很多“假離婚”案中起主導作用 本報記者 周馨 攝本報記者 孫雲
  “被限購了?沒關係,我們幫你包裝一下,包你能買到滿意的房子!”碰到敢這樣打包票的二手房經紀人,“新國五條”和“新滬七條”便形同虛設了?殊不知,就算經紀人把胸脯拍得乒乓響,假的終究是假的。記者從檢察機關獲悉,僅以上海某區為例,2013年便查處多人用假文件、“假離婚”等手段違法買賣房產,立案27件,涉案30人。
  雖然上海市房管局及市工商局正在開展全市房產經紀市場專項整治,重點查處通過虛構勞動合同,偽造社保、納稅、婚姻證明材料的方式,為交易當事人騙取購房資格等違法違規行為。然而,記者暗訪發現,面對“新滬七條”帶來的“爆單潮”,和年底面臨的沖業績壓力,一些經紀人仍慫恿客戶“假離婚”,甚至以“10%客戶是假離婚”的說辭蠱惑人心。
  為賣套房三次“假離婚”
  一男子為賣房“假離婚”三次,聽上去這事很荒唐,然而卻是被浦東新區檢察院查處的真事。更令人吃驚的是,各種形式的“假離婚”在違規房產交易中,不僅不少見,甚至是一種主要手段。
  2012年11月,檢察官調查發現,一名男子曹某兩次提交賣房過戶申請,竟然用的都是偽造的離婚調解書,通過這一手段,買賣雙方可以規避近3萬元稅費。
  曹某是怎樣通過三次“假離婚”來逃避房產過戶稅費的呢?在庭審中,檢察官將“逃稅路線圖”還原如下:
  曹某和妻子打算賣掉一套位於浦東的動遷補償房,有意購買的下家是一名姓康的單身女子。首先,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曹某夫婦先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約定房產歸曹某所有。曹某夫婦的離婚只是走個過場,兩人並未實際分家,這麼做只是為了讓曹某得到單身漢身份;
  接著,中介公司的經紀人找到假證販子,幫曹某和康某偽造了一張離婚調解書,聲稱兩人本是夫妻,現在協議離婚,房產從曹某名下過戶到康某名下,彌補康某因為失婚蒙受的精神損失。在經紀人帶領下,曹某和康某第一次來到房地產交易部門,要求辦理“離婚過戶”。這次,他們的“離婚調解書”偽造得太不逼真,一眼就被戳穿,因此,曹某沒能與康某順利“離婚”;
  不到黃河心不死,經紀人又找了一個“水平過硬”的假證販子,根據真實範本,重新偽造了一張曹康二人的離婚調解書。這次的偽造比較逼真,虛假的離婚調解書順利通過審核,房地產交易部門據此為曹康二人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這下,康某便從“前夫”曹某那裡順利得到了房屋產權。
  通過這三次不同性質的“假離婚”,曹某和劉某在房產交易過程中總計節省稅費3萬餘元。曹某覺得“這個辦法靠譜”,還推薦給了親兄弟,讓他也如法炮製,與老婆離婚,再與購房的女子“假離婚”。
  曹某和康某自鳴得意,以為占到了國家的便宜。如果不是後來檢察官查明真相,他們還不知道,其實,自己才是真正的冤大頭——中介公司巧立名目,除了正常的中介費以外,又收取了兩人共計10萬餘元的“包裝費”,用於製作假證件、疏通關係等用途,所獲利潤遠遠超過兩人節省的稅費。更不值得的是,形跡敗露後,房產過戶被註銷,他們兩人連同2名中介經紀人、1名中間介紹人,五人均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公文罪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真是得不償失。目前,曹某和康某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介經紀人和中間介紹人已被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除了曹某兄弟倆的兩起案件外,司法機關順藤摸瓜,陸續查出還有多起存在同樣性質的偽造法律文書情況,立案14件、14人,房產部門已依法註銷交易。根據對偽造離婚調解書的特征分析,其背後的假證製作者很有可能是同一批人,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追蹤。
  中介稱沒有繞不過的坎
  高某,男,47歲,已婚,美國海歸博士,先後在某國有銀行總行、北京和上海的兩家著名基金公司擔任高管,妻子女兒都在美國定居……看上去,這份履歷不應該與犯罪嫌疑人、看守所這樣的字眼打上交道,但是,這貨真價實是一份犯罪嫌疑人的個人資料。
  是什麼把這位年薪數百萬元的金融高管送進高牆?記者聽到的答案令人吃驚:“我就是想瞞著妻子買一套房,沒想到房子沒買成,我卻進了看守所。”這是怎麼回事呢?——
  高某回憶說:“雖然我是杭州人,但我已經結婚,在上海工作、繳納社會保險也已超過一年,符合外地人在上海購房的條件。但是,我與妻子長期分居,感情早已不和,正準備要離婚,我不想讓在美國陪讀的妻子知道我又買了一套房,所以,我沒法拿妻子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來辦過戶手續。”
  在“非滬籍單身人士不能買房”的限購令面前,高某覺得自己遇到了一個沒辦法繞開的坎,然而,在一心想促成生意的聚家房產經紀公司門店經理王某的眼中,卻沒什麼繞不開的坎。王某信心滿滿地對高某說,杭州的結婚登記信息與上海沒聯網,高某拿不出結婚證和老婆的身份證、戶口本,就跟單身漢沒什麼區別,只要高某肯多付三四萬元疏通費、假證費,中介公司可以幫高某搞定“已婚”身份,讓他順利買房。高某一口答應付錢,於是,“身份包裝”便緊鑼密鼓地展開了。
  幾天后,王某找到一個神通廣大的同行,在其安排下,帶高某去照相館按照結婚證登記照片的要求拍照,高某位於畫面左側,右側則留出一個空白位置,準備留給高某的“新老婆”。然後,又由同行安排,根據高某的資料,偽造了一本戶口本。今年4月19日,王某、高某以及出售房屋的賣家一起來到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接過王某遞來的新戶口本和結婚證,高某發現,自己多了一個素未謀面的老婆——四川人張某,起初不太樂意,“畢竟自己是有老婆的人了,假證上起碼要PS真老婆的照片吧。”但是,一想到自己已經交了70萬元首付款,最要緊的是把接下來的過戶手續辦妥,他也就沒有跟中介較真,免得首付款打水漂。
  王某曾經向高某保證,只要出“包裝費”,什麼都能搞定,不過,這兩本偽造的結婚證和戶口本並沒能讓高某矇混過關,形跡敗露後,不止高王二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居間介紹的同行江某以及給制假者跑腿的假證販子老王也一一被揪了出來。據江某交待,他曾經以每本100元的價格找老王做過十幾本假證用於二手房買賣。警方通過這一案件順藤摸瓜,後來又陸續發現多家房地產中介公司的門店經理、業務員串通客戶,購買和偽造假戶口本、假結婚證、假戶籍證明、假出生證明等,以規避上海對非滬籍人士購房的種種限制。
  仍有中介慫恿客戶“假離婚”
  據江某交代,他開房地產經紀公司沒多久,就發現“限購令”出台後,“客戶包裝”成了一個很掙錢的新門路,不少中介都在悄悄這麼乾,一般每單業務的報價為3萬元,其中,做假證花不了多少錢,一般一兩百元就能搞定,再拿出2萬餘元疏通關係,自己能凈賺幾千元,再加上正常的中介服務收費,利潤頗豐。而且,“你不這麼乾,客戶就沒法買房子,一分錢佣金都賺不到。”
  在已經被逮捕的多名中介的操作下,不少被限購的客戶一度搖身一變,換了身份。例如,外地籍男子宋某的妻子名下已有一套上海房產,通過中介業務員偽造了一整套的假戶口簿、假結婚證、假的子女出生證明、假戶籍證明等,在這些證件上,除了夫妻倆的照片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外地戶口的王某和妻子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不足一年,不符合在滬購房條件,但又急著給孩子買一套學區房,房產中介幫他們偽造了一套虛假戶籍證明;江西人王某是單身男士,不能在上海購房,中介業務員找來一名女子,與他合拍了一張結婚證登記照片,並偽造結婚證;李某一家都不是上海人,且已經在上海購買一套住房,為此,她找了一家單位,把尚在溫嶺老家讀高中的女兒“掛”到這家單位名下,給她繳納社保,又通過中介業務員偽造了女兒的結婚證,用女兒的名義購房……
  重拳出擊有利於扼制歪風,記者瞭解到,自從聽說不斷有業務員落入法網,敢拿假證闖關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明顯減少,有的經紀人坦言,“去年比較好弄,今年查得嚴了”,不過,記者也在暗訪中發現,仍有少數經紀人慫恿客戶“假離婚”。
  據一些業務員稱,“新滬七條”出台後,限購門檻比以往都高,不少已繳滿1年社保的非滬籍人士只能終止購買,令門店生意損失不小,因此,不得不變通求生存。記者以已有三套房的上海已婚人士身份,向紅松路上的德佑地產門店打聽如何能再買房,業務員主動找來店經理,由其詳細介紹如何通過與配偶辦理離婚手續,將房產全部過戶到其中一人名下,另一人再去購買首套房,享受首套房的政策傾斜。至於這種“假離婚”帶來的種種風險,店經理則一筆帶過,甚至謊稱“目前市場上有10%客戶都是假離婚”。
  記者隨機撥打了幾個假證販子的電話。其中一人透露,每月都要幫經紀公司做幾十張假離婚證,其中不少中介已經成為回頭客。
  針對假證頻出擾亂交易秩序的情況,房產交易部門表示,“限購令”後將加大申請材料的審核力度,至少要三審。檢察官也指出,房屋登記機關應儘快與公安、法院及民政部門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能有效核實法律文書、申請人婚姻狀況等信息的真實與否,堵住漏洞,杜絕再有人鑽空子逃避限購政策或者偷逃稅款。  (原標題:海歸博士“換妻”買房入班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41kekoj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