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清晨7時40分,在太原迎澤大街山西省委附近,連續發生數起爆炸物爆炸,導致1人死亡1人受重傷7人輕傷。公安民警在現場發現鋼珠、電路板等爆炸物,初步判斷爆炸系人為製造。
  儘管還無法瞭解案件的更多信息,但1死8傷、20多輛車受損的慘烈狀況,足以證明這起爆炸給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在公共場所製造爆炸的行為都是無法容忍的,施暴者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以及輿論的強烈譴責。
  很顯然,這起爆炸對當地公共秩序的危害是難以估量的,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不可輓回的損失。通過新聞媒體的報道,很多人瞭解到爆炸現場的情況,在接連的巨響、升騰的煙霧以及四濺的碎片中,不難想象,當時處在爆炸點附近的人們,會在怎樣的惶恐中開始新的一天。一想到已經有人被爆炸奪走生命,就更讓人感到心痛。按照當地警方的說法,已經初步判斷爆炸是人為製造的,正展開全力偵查。這種在公共場所實施爆炸的人,可謂喪心病狂,唯有用法律嚴懲凶手,才能平息公眾的恐慌。
  更值得註意的是,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原因,爆炸製造者的極端行為都應當是輿論不能容忍的。現在也有一種聲音,猜測爆炸製造者有冤屈,或是遭受了不公平待遇,但任何理由,都不足以為製造爆炸這樣的極端行為辯護。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採取正當合法的方式是做事的底線,這也應當成為輿論做判斷是非的基本準則。對爆炸製造者的同情,實際上是在縱容類似的極端行為,如果越來越多的人用極端行為來發泄情緒,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
  現如今,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塑造安全的公共氛圍,鼓勵正當的利益訴求方式,顯得更加可貴。社會轉型不可避免地帶來利益糾葛,如何化解就顯得尤為重要,全社會應當形成這樣一種共識:要用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學會理性表達而不是訴諸暴力。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要正確對待群眾的利益訴求,積極行動完善相應的機制,把社會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輿論對極端行為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民眾在利益表達時,也要堅守合法合規的底線。類似人為製造的爆炸等極端事件,是每個人都不願看到的,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杜絕極端事件發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類似太原爆炸案這樣的極端事件總是偶然的,但每次都對公眾產生了強烈的心理衝擊。無論施暴者有怎樣的理由,我們要堅守一個不容模糊的道德底線——危害公共安全的人不值得同情。守住這個是非界線,才能擰緊社會的“安全閥”。
(原標題:危害公共安全的人不值得同情)
(編輯: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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